北京商报讯(记者 陈婷婷)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推进,京津冀地区分支机构高管任命的壁垒将有望被打破。10月27日,保监会对外发布京津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备案管理试点办法》,明确已取得任职资格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京津冀区域跨省市跨公司调任同类型保险公司的同级或下级分支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一直以来,由于险企分支机构高管任命归属地监管,即使险企各分支机构的高管流动,也需要经过当地保监局任职资格考试。 “高管任职区域壁垒无疑增加了行政成本”,一位京籍保险公司高管表示,《办法》意在打破该壁垒,减少审批的重复性,推动监管标准的同步化。
据悉,《办法》是推进“保险业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首个配套细则。不过,京津冀三地并非所有保险分支机构的高管都能参与备案制的试点,《办法》只针对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和营业部,但中资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境外保险公司分公司、专属机构的高管任职仍旧需要保监会的审批。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有利于推动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管人员有序流动,推进京津冀保险市场一体化,促进京津冀保险业协同发展;有利于为中国保监会简政放权、推动区域保险市场一体化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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