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万科股权之争的影响,近期A股不少上市公司纷纷试图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设置反收购条款来稳固大股东的地位。然而,通过设置苛刻的反收购条款来提高被收购的门槛,显然并不是正道,因为极有可能造成一家独大,从而忽视其他中小股东的权益。
诸多上市公司之所以被“野蛮人”盯上,根本原因在于自身的股权治理结构不完善。以深陷股权之争的万科为例,股权高度分散曾是其致命硬伤。而正是由于大股东持股比例未处于绝对控股或者明显的优势地位,因而场外资本才敢择机而入。如此看来,大股东预防“野蛮人”,首先要以真金白银增持公司股份说话,以压倒性的持股比例震慑场外资本,从而让场外资本不再觊觎公司的控股权。除了股权分散以外,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的价格也是“野蛮人”决定是否出击的重要参考因素。如果上市公司业绩常年疲软,甚至沦落成连年亏损的壳资源,则其对应的二级市场股价通常难有作为,而低股价则让意图进场的“野蛮人”降低了举牌成本。由此可见,大股东要想真正保持自己的地位,就必须保证上市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因为只有业绩的持续增长,才能够让上市公司对应的股价持续保持在合理价位,降低其被低估的可能,从而无形中提高了举牌方的进场成本。
相比之下,不少上市公司大股东试图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设置反收购条款来阻挡“野蛮人”的做法显然是“歪门邪道”。在话语权尚未被完全“稀释”之前通过相关公司章程,无意于将上市公司变成了“家天下”,一旦修订章程获得通过,相当于公司大股东几乎以零成本的代价稳定了自身的控股权,而在此种情况下,很容易形成一家独大的情况,名义上的上市公司其实早已变味,其他中小股东的诉求很难被重视,而且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因为在大股东看来,他们的控股地位已经固若金汤,即使是资金实力再雄厚的资本方,也很难撼动其控股地位。而在没有竞争对手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很容易出现“一意孤行”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