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肖玮 实习生 任艺)两年前,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推动“以房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模式,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座城市试点。但两年试点期限将至,据上海市保监局副局长李峰披露,截至5月底,全国办完“以房养老”流程的仅47人。面对“以房养老”遇冷的情况,开展此业务的幸福人寿保险负责人表示,7月1日后,这项政策还会延续,下一步将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同时研究和增加参与性方面的产品。
据了解,“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自己照常居住并领取保险金,在过世后房子交由保险公司处理的养老模式。对此,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曾公开表示,目前人们最担心的还是相关制度的问题。在国外,房屋的评估机制较为健全,遗产税、个人资产增值税等制度都比较完善,因此民众对“以房养老”的接受度也高。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