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汽车摆脱了驾驶员,它是不是就成了一个轮式移动机器人?十年前,43岁的谷歌街景地图服务创造人、斯坦福大学人工智能实验室主任Thrun开始研发无人驾驶汽车。目前的谷歌无人驾驶汽车通过摄像机、雷达传感器和激光测距仪来观察其他车辆,并使用详细的地图导航。业已接近100万英里的行驶测试,使得谷歌在无人驾驶领域的一举一动备受关注。
美国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在今年2月宣布,认可无人驾驶汽车不需要传统意义上的司机。无人驾驶汽车正从遥不可及的、充满梦想色彩的憧憬,逐渐变成为近在咫尺的应用。
但是,技术不可能独自繁荣,相关的伦理和法律必须与之匹配。平时,我们在开车的时候会发生许多临时状态,如何期望机器人处理人类在路上遭遇的所有突发事件——比如突然蹿出来的一辆电动三轮车?在你车前像闪电一样逆袭的快递小哥?胡乱摆放的商家隔离墩或者是随风飘来的一根树枝?面临不可避免的碰撞,人类能信任机器选择出最友善的结果么?
有着百年历史的汽车产业,如今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创新前沿。我们究竟愿意把多大的控制权交给机器?这样的选择,涉及的正是无人驾驶的伦理问题,也将成为这项技术广泛推行前的瓶颈。
无人驾驶汽车的伦理问题,涉及不同的情景和思想。博安咨询汽车专家丹尼尔提出过一个情景:“一个孩子在街上跑,汽车只有两个选项:撞死这名儿童,或者使车上的乘客丧生。”这样的情景,会因为不同国家的文化差异导致答案大相径庭。比如在德国,法律规定,不能比较人命孰轻孰重。但某些欧美国家的保险公司则会认为儿童因为生存期更长,生命或许更为“昂贵”。
美国目前有4个州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在欧洲,这项技术不被法律认可。毕竟,倘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需要评估是驾驶人还是制造商要对事故负责,如果涉及非自动驾驶车辆,事态就更加复杂。让机器预设人类在开放式任务中的所作所为,当预设采用的策略有可能对某一方当事人产生严重后果,谁来做决策?是车辆的制造商?是相关法规的制定人?还是具体的车辆拥有者?做出这个决定的主体,必定处在道德和伦理的风口浪尖上。去年10月沃尔沃就曾表示,将为其自动驾驶技术导致的事故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我相信,多年后,人们才可能会面对无人驾驶汽车的全部道德困境,这些情景事关重大,在这项技术应用前,根本就不可能被忽视。
刘葳漪
北京商报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