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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折三包难成消费者保护伞

出处: 作者: 网编:任海超 2015-11-30
 
 

  从来没有一种产品的“三包”法案,能够经历如此多的波折,每迈出一小步都显得那么艰难,而且备受关注。《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于2001年开始起草,12年间草案历经七稿,一直搁浅。进入2013年,汽车三包在千呼万唤后终于拨云见日,并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缺失的法律支撑

  资料显示,所谓的“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目前,国内已将电脑、电视、空调等共22种产品列入“三包”范围。但汽车三包在2004年底征求过意见后,却在各方争议和博弈中一直拖延不决。此次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可谓是为期最长、修订次数最多的部门规章之一。

  据了解,汽车三包经过长期的酝酿和修改,源于中国汽车业纷繁复杂的现状。近几年中国汽车消费快速增长,一跃成为全球最大市场。去年,中国汽车产销双双突破1900万辆,分别为1927.18万辆和1930.6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6%和4.3%,连续四年居世界第一。         

  然而,在汽车产销数字屡创新高的背后,相对于中国汽车市场突飞猛进式发展,汽车三包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则姗姗来迟。据中国汽车质量网提供的统计数据,2012年收到消费者对汽车产品的投诉共计11631宗,涉及119个汽车品牌,450个车型。其中,发动机、变速箱、车身附件及电器问题投诉量分别占到总投诉量的26%、23%、25%。没有“三包”的保障,汽车消费维权成为一大难点和热点,车主维权无门,在闹市砸车泄愤,“诋毁”汽车品牌信誉的报道频频出现。

  “汽车三包早就该出台了,与之前的其他管理规定相比,汽车维权一直缺乏法律支撑,对企业难以起到有效的管理和惩戒作用,而消费者维权如今有了法律规章,这对于今后遇上类似的经济纠纷将有章可循。”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姜莉表示,目前,消费者关于产品质量的问题一般向消费者协会、制造企业、销售商、工商和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机构提出投诉。虽说投诉方式涵盖了目前主要交流途径,但一直没有明确的解决方式。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之所以将汽车产品纳入“三包”的专项立法,是考虑到汽车产品技术复杂,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个体比较分散,消费者在处理“三包”的过程中,容易处于劣势、弱势。也正因为如此,三包规定立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消费者来说,三包规定对汽车修、退、换的三包有效期限、三包条件、三包程序以及三包争议处理都做了规定,有利于消费者在和生产经营者发生争议的时进行维权。

  鉴定赔偿难题待解

  不过,汽车三包在正式颁布后还是导致业内争议声四起。最大争议出现在鉴定环节。尤其执行过程中一个显而易见的现实难题是——什么样的故障或缺陷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显然,属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不能听取消费者、经销商或生产厂商等利益相关方的一面之词,而应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评判,汽车三包中并没有对哪些机构具有裁决权做出阐述。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受法律认可的鉴定机构主要是天津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和各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但其人力、物力恐怕很难应对三包实施后可能出现的大量纠纷。即便由这些权威部门鉴定,一旦结果不利于消费者,高昂的鉴定费用很可能是消费者承担不起也不愿承担的。

  “现在遇到消费者车辆问题纠纷时,4S店至少要有几个人陪着处理。在诉说情况时消费者情绪往往又很激动,一次又一次的争执中,大家都很崩溃。”一位参与过多次纠纷处理的4S店相关负责人透露,遇到这种情况,往往最后很难说清楚谁对谁错,而一些拖不起,也不想闹出太大负面影响的经销商,最后都是因为鉴定问题,宁可赔偿也不会去鉴定,往往就是“你说什么我都认了”。

  这种问题大多数4S店都遇到过。庞大汽贸董事长庞庆华直言,旗下4S店也发生过类似的“顾客堵门”事件。“作为经销商,我们希望客户采取正当的方法维权。”庞庆华说,“汽车三包是个好事,厂家承担的责任更多一些,可以减少很多矛盾”。

·他山之石·

  ■ 美国

  作为世界第一汽车大国,美国在汽车消费者权益保护上经验丰富,措施严密。各州都有规定汽车消费者权益的法规。这些法规被统称为“柠檬法”,因为在美国人看来,一辆问题不断、一修再修的汽车,味道如同酸涩的柠檬。只要车辆出了问题,就是生产厂商的事,而且修不好的必须退款或更换。

  

  ■ 英国

  1979年英国颁布的《商品销售法》涵盖了英国绝大部分消费品,汽车也包含在内。根据该法律的规定,产品销售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销售合同的商品,若产品与销售商的允诺不相符,或销售商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

  

  ■ 日本

  日本也没有类似汽车三包的政策,汽车销售之后修换期一般为3年或6万公里。为解决汽车投诉问题,日本汽车协会组建了汽车责任咨询中心。它的主要作用是有效地利用汽车行业拥有的技术,保持中立性、公正性,迅速、简单地解决纠纷。

  

  ■ 欧盟

  目前在欧盟适用的主要是《关于消费者商品销售及其担保的某些方面的指令》。根据这一规定,产品销售者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符合销售合同的商品,强制的最短质量担保期为两年。若产品与销售商的允诺不相符,或销售商没有完全履行合同,销售商需承担更换、修理、降价处理或补偿消费者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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