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这样一起新类型侵权案件,消费者通过手机App平台订购服务导致眼部受伤,最终获赔。去年10月21日,消费者刘某通过手机上的某App应用软件预订了美睫服务,并支付了248元的服务费。但服务完成后,刘某当即表示双眼不适,随后病情恶化,被诊断为双眼结膜充血、角膜上皮点状脱落。刘某在与该公司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该公司。该公司则表示,它自身是O2O服务平台,只提供居间服务,不负责相应责任。
点评:徐汇区法院最终认定该公司的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因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风险而无效。App平台提供了手艺人的信息供消费者选择,这是一起新类型案件。平台既然盈利,就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不能仅审核身份信息,而且还要审核服务资质。O2O平台在大肆扩张之时,还要把好资质关。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北京商报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商报总机:010-64101978 媒体合作:010-64101871
商报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21号 邮编:100013 法律顾问: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010-82011988)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276691 举报邮箱:bjsb@bbtnews.com.cn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003726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555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11202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