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落尘处》(局部)
“书画同源”是传统书画理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观点。大量史实表明,远古时期陶器上的动植物图案应该是我们祖先留下的最早的书与画了。后来在这些“书画”的诱发下,先人们创造了“象形文字”,而象形文字时期也正是书与画呈现亲密“墨缘”关系的“同体期”。史上最早为“书画同源”做文字释解的唐人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叙画之源流》中说:“颉有四目,仰观垂象。因俪鸟龟之迹,遂定书字之形,造化不能藏其秘,故天雨粟;灵怪不能遁其形,故鬼夜哭。是时也,书画同体而未分,象制肇始而犹略。无以传其意,故有书;无以见其形,故有画。” 张彦远要说的是,书与画原本同形(指象形文字),分解后方各显其能,文字去传达意义,绘画去表现形象,也才有了“书”与“画”的称谓和两种不同的表象形态。
虽然书与画表象与功能上有了差异,但抽象的线条依然是它们共同的母体。张彦远就认为:“书之体势,一笔而成,气脉通连,隔行不断,维王子敬明其深旨。故行首之字,往往既其前行,世上谓之一笔书。其后陆探微亦作一笔画,连绵不断,故知书画用笔同法。”元代赵孟頫也有题画诗曰:“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应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近代书家王世镗认为:“从来书画本相通,首在精神次在功。悟得梅兰腕下趣,自然指上有春风。”现代画家黄宾虹也曾强调:“书画同源,贵在笔法。”可见这些古今大家的说法都阐述了书画同源、同理、同趣的问题,书与画既是天造之合,也是 “墨缘”。自“汉画”始,绘画中的用线之法渐渐用“书法”取代“描法”。而书法本身的用笔、结线、墨韵、章法则更灵动自如,其抽象之美也开始具有独立的审美价值。晚唐以来水墨文人画成为主流,体裁的素淡表征对书画家综合素质的要求更高了,比如笔法与墨法技艺层面的高低直接决定个人的笔情墨趣和“造象、言象”的水平。放眼望去,历史上书与画并重的大师不胜枚举,像宋代的“苏、黄、米、蔡”;元代的赵孟頫;明代的董其昌、沈周、文征明;清代的郑板桥、金农;近代的吴昌硕、赵之谦;现代的齐白石、林散之等。
“书画同源”还表现在有共同的哲学和思想体系。作为传统艺术中最重要的“载道”手段,书法与国画体异质同,与儒家、道家精神的渊源最深,诠释也最直接、最具体,而意象的创作方法、和谐的意境追求、灵感汲取与创作轨迹诸层面上的一致性也是惊人的。
缘于“书画同源”,相辅相成的关系,书法与国画的巅峰都是在魏晋、隋唐、北宋以前出现的,晋人王羲之所书的《兰亭序》内容健康高雅,形式清新唯美,带给人思想与情感层面的诸多启示;唐李思训所画的《江帆楼阁图》,宋王希孟画的《千里江山图》、马远画的《踏歌图》等都呈现了儒家“中和之美”与道家“自然之妙”的融合。
(作者系当代著名书画家)